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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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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省委托的全国、全省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社会组织活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一)综合股(加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负责财务、文秘、保密、信访、档案、政务信息、计划生育、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劳资、党务、职工教育、纪检监察、工会、妇女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工作,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承担全市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协助市民政局党组做好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 鑫  联系电话:22019363

(二)社会团体服务股

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及基金会的成立(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年度报告和换届选举等业务的指导性工作。协助拟订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推进人才发展能力建设、信用信息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以及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承担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维稳、信访和投诉处理。参与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各种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的对外宣传、推广、培训、指导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志林 联系电话:22019123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股

承担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年度报告等业务的指导性工作。协助拟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推进人才发展能力建设、信用信息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承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民办非企业单位维稳、信访和投诉处理。参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种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的对外宣传、推广、培训、指导工作。

股室负责人:袁伟华  联系电话:22017123

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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