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成立于2005年3月16日,是由驻莞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和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发挥政府与保险界、保险界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保险的行业协调和自律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东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的业务指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本协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员大会下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现有寿险、产险和中介三个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为常设机构,由秘书长全权负责日常运作,下设综合办公室及分支机构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保险行业纠纷及受理投诉;另有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资格考试服务。本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向保险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客观地反映会员的共同愿望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会员制订行业自律公约、竞争准则,发展公平有序的保险市场;
(三)协调各会员之间的矛盾、争议和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寻求妥善解决;
(四)组织会员之间,国内、国际行业之间的相互交往、交流,搜集、整理、分析行业统计资料、提供保险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培训、资格考试、发证、管理等项工作,共同促进保险事业繁荣兴旺;
(六)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委托,做好补充监管有关工作,提高会员的自我约束能力;
(七)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委托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八)接受保户、保险中介人、保险企业的投诉与咨询,沟通保险主体、客体和中介三者的关系;
(九)整合宣传资源,组织开展行业大型展览、宣传和咨询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保险意识;表彰优秀从业人员,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开辟对外宣传窗口,引导舆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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