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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康华医院整形美容中心故意误导加收费用

zita_ss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8-01-15 11:37: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176429
处理用时:23天18小时57分
我在康华医院整形美容中心付钱做了一个激光脱毛疗程,每个月去一次,去到大概五六次时医生说根据我的毛发生长情况让我三个月后再来(就这么简单地跟我说了一句)。当我三个月后再来的时候医生就说我超过三个月(大概超过了一个多星期)才来,要我另外再加钱才能再做,我跟医生理论说当时明明就是你让我三个月后再来,当时她根本就没有跟我说清楚要我一定要再三个月内再来,不然需要另外收费,如果当时她说清楚,我在知情的情况下有必要超出一个星期花多无谓的冤枉钱  吗?我很明确当时那个女医生只是很简单的跟我说了一句让我三个月后再来。
   然后那医生就说我当时签了同意书,上面的条件写得清清楚楚。作为一个求诊的人,我想跟一个有责任心、有医德的医生说,即便我签了同意书(说白了,签同意书的目的就是医院为了躲避纠纷,把责任先撇得干干净净),医生也应该有义务清晰告知求诊人重要的信息。现在即便是去打疫苗,要签署同意书,基本上医生都会口头告知病人注意事项,这是作为一个医生的责任和义务。
   说到底,我不知道发生这样的纠纷究竟是那个女医生的工作失职还是康华整形美容中心普遍默认这种行为来故意加收钱?
问政部门:医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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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


	   接到来信人反映的情况后,经过医调委介入调解,来信人反映的医疗纠纷已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来信人对纠纷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复。


	                                                                                   东莞市医调委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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