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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646329250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7-19 23:03: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1886
处理用时:9天3小时8分
东莞气候已进入一年中最炎热季节。公安机关早有安民告示,不得将电动车停在楼梯口,因电动车容易起火,事件频发,伤亡事故见诸媒体的太多。
我租房处一些人依然漠视法规,将电动车停放于楼梯口,并且还是在晚上,一旦起火,一栋楼的住户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
塘厦138工业区湖柏街三号,估计其他租房,小区也不少这些现象。
因此建议公安单位最好在晚上十点左右盘查,违者拖走。留下公告,叫车主到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教育之后方可领回自己的电动车。公安机关早有告示,房东也是及时配合,依然置之不理,可适当罚款以示警告。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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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你栏目组转来信件(编号221886)已收悉,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反映有人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楼梯口的问题,公安局塘厦分局将加派人员对辖区出租楼和小区进行巡查,加强排查各类消防隐患,一旦发现违规阻塞消防安全通道等行为,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以及落实整改。此外,小区属于业主公用地方,业主在小区内停放电动车(未阻塞安全通道)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无权对业主处罚及拖走电动车,建议由物管方自行与业主沟通。


	 


	 


	                                     塘厦镇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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