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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医院办理就医确认,产检验血后,医生说贫血要开药吃,但是医院不给报销,太不合理了

井空云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8-19 13:48: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4172
处理用时:22天17小时42分
情形:在定点医院产检后,医生说贫血,然后给我开了两百多的药品,但用社保卡结账时,收费员说不能报销,只能报销产检费用。然后我考虑了一下,又自己打车去社区卫生站重新就诊,让社区医生给我开药吃,社区开了三十几块的药品,能报销。
    这样的规定真的太不人性了,为了办生育定点,都折腾了一个多月才办好。还以为在医院定点了,医院那边产检、医疗什么都能报。
    建议:孕妇办理了生育保险,应同时将该定点医院增加为孕妇的第二就医点,将医疗保险也能直接在定点医院使用,而不是又要社区卫生站出什么转诊单才能就医,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处理。避免影响孕妇的情绪,及给孕妇带来不便。本来定点医院的医生就已经很专业了,对孕妇的情况也很了解,如果又因社保报销的流程问题,让孕妇来回折腾,社区的医生又可能对孕妇体质不太了解,而且社区的医生都不太敢开药给孕妇,有几次去的时候,医生都会说调节一下情绪、说什么这是孕妇的正常反应、说什么回家吃好一些、注意休息、顺便问有没正常去医院产检。
    请你们站在孕妇的角度去考虑应不应该改改这个流程及制度。本来是利民的事情被这么一折腾,发生流产的可能就不只是孕妇了。。。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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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国家新医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目前,我市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保人,通过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办理转诊手续,但是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要比社区门诊统筹高出数倍。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相关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如需医疗报销请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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