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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东莞社保卡(医保卡)就医转诊
吴以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8-20 12:54: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4259
东莞真是一个神奇的城市,就医还需转诊。去社区门诊看不了的病,让去市人民医院就医,开个转诊单,只有3天有效期,去了市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只开一周的药(还抗生素的药只能开一周),以后要连续吃几个月,也就是说每次只能开一周的药,最多两周的药。每次去拿药,复诊复查。就得去一次社区门诊“贡献”一次挂号费,开一次转诊单,真的奇葩。现在国家国务院提成少跑腿办事,难道我们可爱的东莞政府就不为老百姓着想一下? 所以建议:
建议1,社区医院转诊单有效期必须有原来的3天延为至少一个月有效期。
建议2,同一种病(市人民医院以就诊记录为准),每周反复去拿药、复查,市人民医院人性化一点,不用转诊单(电脑系统判断是否来拿药还是复查),也能报销。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社区门诊实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参保人在选定门诊就医点就诊后,首诊医生根据病情诊治需要,按照逐级转诊原则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至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经上级医院治疗稳定的病情,可转回社区治疗用药,有需要时再行转诊治疗。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服务,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具体调整: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三是明确应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转诊的有效时间,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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