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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办理条件的建议

cup63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19-08-20 14:56: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24275
处理用时:8天0小时2分
该补贴办理条件中的人事关系条件第二条: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个人认为该办理条件应该对属于“暑期工”范畴的我市用人单位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给予一定的宽松。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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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规定,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申请人如在16岁以后,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用人单位性质的社会保险,即属于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之一,作为判断引进我市的起始时间。

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如有调整,将会在次年申报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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