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市医调委调查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我因左手腕受伤并且肿胀,在2019年10月17日到东莞市桥头医院就诊,在2019年10月18日拍完磁共振后,医生看完拍片后表示伤情可以自愈,但要少活动和不要持重,在我坚持之下才给我开了一盒喷剂,就没其他处理,但之后情况一直没好转,我在2019年12月3日到市中医院就诊,医生根据我之前在桥头医院拍的片判断我TFCC损伤,我选择做手术,但中医医院当时无法立即做手术,于是我在12月9日到市人民医院总院看门诊,手外科的主任同样判断我是TFCC损伤。 我在12月16日到市人民医院普济院区住院,并在12月18日做手术。我已向12345热线投诉,但桥头医院回复说医院没有责任,后来我再投诉,12345热线回复说让我向市医调委投诉。另外我要补充,市人民医院的出院报告有误除了在市人民医院做过CT外,我并无在其他地方就左手伤情做过CT,而出院报告上写着“根据外院CT判断”情况有误,我在与桥头医院就12345热线投诉沟通的时候发现。 我现在的诉求:一、桥头医院当时给我做了X光和MRI检查,请鉴定只做这两项检查是否恰当以及两项检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是否合理;二、医院医生认为可以自愈是否有问题;三、在我坚持之下才给我开了一盒喷剂就没其他处理,这样是否合适。 注:工作单位的同事可以证明我在去医院之前左手已经肿胀
网友: 您好,编号为237887的“意见与回音”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委调解员已与您电话联系,3月2日收到您邮寄过来的纠纷材料。目前,由于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调解,经电话征求双方意见,我委将在疫情结束后,尽快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