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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加建外飘前后阳台

一个村民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5-16 20:34: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6683
处理用时:18天19小时52分
虎门大宁北坊八巷29号,利用验收房屋的时间差,用不锈钢做支撑,再准备用水泥加固,每层加建前后阳台,外飘80公分有多。严重影响巷道和学校课室的采光,使得巷道白天与黑夜无分别。如果这样加建成功后最窄巷道距离不足30公分。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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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接投诉后,我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虎门镇大宁社区北坊八巷29号勘察,现场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及业主到场,发现该建筑已取得《虎门镇各社区民房建设备案表》(编号23-18-063),目前处于装修阶段,阳台加建不锈钢围栏,已超出备案范围,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自行拆除加建围栏,并对此情况进行跟进。如再发现情况,可致电我分局投诉专线:82887766进行反映。
(城市综合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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