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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资源部在当天印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正义联盟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5-30 21:16: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8355
处理用时:7天7小时12分
2020年5月18号:国家自然资源部在当天印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本人东莞户籍,有一栋4层楼,1999年建成的自建房,但是没有证,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完成确权。
1、本人是不是可以补办证?
2、通知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群众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申请登记,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那本人自己去补办申请,准备资料,还是村里统一补办证?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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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问题,我市已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 ,出台并印发了《东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自然资[2019]447号)。《方案》明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以申请人自愿为原则,将以“总登记”的形式对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进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不包括简易棚、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建物经审批后进行登记。待工作全面铺开后,您可通过村委会向镇街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是否可以取得用地审批文件。
      若符合相关条件并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后,请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准备好申请资料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待业务受理后我中心作为登记机构,将严格履行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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