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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

七七.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6-26 20:06: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1358
处理用时:13天7小时33分
常平镇朝阳四街40号违法建筑,一楼超高达到七米,报建六层不封顶,还想继续建,当地城管不处理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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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根据来信反映的情况,镇相关部门及属地村委会到场勘验,经查,现场位于常平镇朝阳四街40号,该房屋已于2018年5月在镇住建局办理了民房报建手续,报建六层,现建至六层楼板完工,未发现有超高建设。现场未发现有工人施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报建图纸,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要求其按报建图纸施工。下来,镇住建局将加大对该民房的监管力度,欢迎广大市民一并监督。同时要求属地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巡查和监督,如发现偷建抢建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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