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筹备组成立居然被要求提交20%左右不动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依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第十三条 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小区名称: 富盈盈翠华庭;小区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石单南路124号富盈盈翠华庭 事项: 1. 日前小区在业委会筹备组申请成立时,己将申請表(各业主签名)提交给镇住建局> 但被告知需提供20% (约有230多名)业主的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给住建局-浪费一堆纸张及人力成本,增加老百姓负担. 2. 而且不愿意提供正式书面缺损资料的回复-口头回复正常吗? 请确认以上事项是否合理,正确的做法及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文件,成立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须由“业主”提出申请。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我所不再拥有业务系统中查询物业权属人情况的权限,故申请人如向我所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须提供“业主”证明资料。望理解,我所将一如既往地依法行政、竭诚服务。 此复。 石碣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7参与
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