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校门口士多店售卖啤酒给小学生
石龙中心小学门口旁有一间无牌士多违法售卖啤酒给小学生,昨天有同学反映我儿子放学后买酒饮,经证实是在这间士多购买,店主看见穿校服的小孩购买啤酒没有劝阻,不问清楚直接收现金,我儿子说有多名小学生也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请相关部门禁止此违法行为再发生
《阳光热线》栏目组: 关于网友lkkpeng反映【中心小学校门口士多店售卖啤酒给小学生】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东莞市石龙正晨饮料店在绿化东路97号销售预包装食品,现场检查时该店冰柜确实存放有几罐啤酒,该店经营者立即将上述啤酒下架,并表示该店不向学生(未成年的)销售啤酒,上述啤酒是供经营者自己饮用的。我局执法人员就该店所处的地理位置临近学校的特点,对其进行普法教育,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未成年人权益,其表示将虚心接受。 (以上回复内容由石龙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提供) 石龙镇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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