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卓越公馆收取团购费问题
东坑卓越公馆在购房时要求除房款外另收4万团购费,由卓越财务收取,但只开具另一个公司名义的收据。 现收房后与其他业主讨论才发现有部分业主退回过,且该我付的这4万是不计入总房款内的,现对其合理性进行质疑。在外务工不容易,好不容易凑钱想在东莞安家更不容易,强烈要求一视同仁,退回我血汗钱!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转来投诉件(编号:252931)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投诉后,东坑住建局工作人员约谈被诉方东莞市卓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卓越公馆)相关负责人进行调处。被诉方表示,客户认购该司卓越公馆(推广名:卓越蔚蓝松湖 )项目时,该司均与客户签订《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明确约定购房总价款,并根据客户是否按时签约,给予客户签约折扣的购房优惠,折后总价款为最终合同价款。客户与该司签订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价款均低于备案总价,完全符合东莞市关于备案价的相关规定。客户自愿与中介公司签署团购优惠协议并向中介公司缴纳团购费,让其为自己的购房行为争取优惠条件,双方之间成立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上述居间服务的合同主体是中介公司,与该司没有关系。关于“团购费”是否能计入购房总价款里面问题,请投诉人保留相关证据,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为保障各方权益,建议投诉人根据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内容,向各方提起司法诉讼,以解决各方的买卖纠纷。其次,投诉人如认为各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建议投诉人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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