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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卓越公馆(蔚蓝松湖)5万团购费

Tind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7-14 14:22: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3407
处理用时:20天20小时9分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2019年5月份到东坑卓越公馆(蔚蓝松湖)购买商品房,交了5万块钱的团购费。这5万团购费以东莞市房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开收据,没有发票。且合同房屋总价未计入5万元团购费,2020年5月31日收房。
我想向贵单位咨询以下问题:
1、我交的所有钱都是为买房所付,为什么不能算入商品房总价款的合同里面?
2、为什么我要向一家我不知道的第三方公司缴纳5万元,这种收费是否合法,为何不能开发票?
3、为什么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给有些业主退了团购费,而更多的业主没有退?
4、在下发房产证时要上交契税,首套房是收取房屋总价款的1.5%,那这5万算入房屋总价款内吗?
5、若我2年内出售此房,按规定是要缴纳20%的增值税,那这5万是否计入增值部分?难道我将要多承担1万的增值税?
6、强烈要求退还我的5万血汗钱
感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为普通市民解决问题!万分感谢
问政部门: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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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问政平台”转来投诉件(编号:253407)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东坑住建局工作人员约谈被诉方东莞市卓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卓越公馆)相关负责人进行调处。被诉方表示,客户认购该司卓越公馆(推广名:卓越蔚蓝松湖 )项目时,该司均与客户签订《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明确约定购房总价款,并根据客户是否按时签约,给予客户签约折扣的购房优惠,折后总价款为最终合同价款。客户与该司签订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价款均低于备案总价,完全符合东莞市关于备案价的相关规定。客户自愿与中介公司签署团购优惠协议并向中介公司缴纳团购费,让其为自己的购房行为争取优惠条件,双方之间成立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上述居间服务的合同主体是中介公司,与该司没有关系。关于“团购费”是否能计入购房总价款里面、房屋交易契税、增值税问题,请投诉人保留相关证据,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关于开具发票问题,请投诉人保留相关证据,向税务部门反映。
     为保障各方权益,东坑住建局建议投诉人根据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内容,向各方提起司法诉讼,以解决各方的买卖纠纷。其次,投诉人如认为各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建议投诉人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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