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美容院酒精棉烧伤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本人到案涉美容院身体拔罐,因美容院操作失误导致酒精棉掉落背部,酒精棉烧伤本人背部,本人到店沟通多次,商家态度极差,委托过律师联络,也多次挂断律师电话,至今未给出明确的处理方式。 该店未见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执照,属于无证经营并从事医疗器械。 操作时间:2020年3月6日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在大朗镇长富路广场b116 店名:惠雅美容养身 操作人:181***25189
关于对阳光热线253417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3417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查,该店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店内摆放美容床及提供美容服务相关的设备一批,现场未发现有关医疗器械的经营行为。 2、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第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举报人上述违法行为不属我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将该线索移送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大朗分局处理。 3、我局工作人员7月14日与被举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其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只接受法律程序判决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并于7月20日电话告知举报人该处理结果,建议举报人可着手准备相关资料进行诉讼,至此,调解终止。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我局,联系电话:(0769)82228612。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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