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谴责东城交警大队诱骗冷暴力执法!
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城大队: 近段时间,东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早上上班时间出没在天宝地铁站D出口,对来往的电动车以只是登记名义,实为发出《公安交通管理机动车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诱骗执法,表示极度愤怒和谴责! 前几天早上,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经过天宝地铁站D出口,一名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招手,口口声声说:“不用怕、不用怕,只用1分钟,登记就行了,不查车、不扣车、不处罚”。随后拿出一个像刷卡机一样,录入身份证信息,随即出一张条子,称在这里签名就行了,要看回家再看。等我签完名,这位交警哥哥立马“招呼”下一位中招者。我转身一看,原来签名的是《处罚决定书》,哪是登记。被骗了!我随即就问,哪条规定电动车不能上路?不回答,再问:是否下次再上路,您们就可以查车扣车?回应则是:一直不允许上路,又说不出规定,又说肯定查扣啦,已经警告过你了。 电动车从经济、低碳环保、老百姓需要等角度,应给电动车开路。当前,满街的电动车,说明的是什么,老百姓需要、消费得起!老百姓需要的,您们去努力解决才是最地道 的关注民生。正如地摊经济,现在不是通过合理引导的方式重见阳光了吗?试问,汽车交通事故更多,是不是也要禁!? 目前,东莞上下班交通严重拥堵,我才由汽车改电动车出行。过往,我开汽车送上学再上班,需要45分钟,现在电动车20分钟就到单位了。请交警哥哥换位思考一下: 一、低碳环保,无排放、无废气、噪音小,减少交通拥堵的压力。 二、百姓需要,便捷出行。出行成本低、避堵、方便,都是百姓选择电动的最直接告白。 三、学校周边停车位一位难求,能把小孩上学送到学校门口,放心。 四、百姓温食工具。目前,不少外卖哥、快递哥,都是靠电动车吃饭的,禁电动车,让百姓怎么活? 在此,敬请东城交警回应市民: 一、您们怎样看待您们这种诱骗执法方式?您们这种行为,与不法商家欺诈消费者有什么区别?明显是,为下次顺理成章查扣车执法埋下伏笔,排除自身的执法责任和风险。 二、您们执法查扣电动车,治乱?对治理交通拥堵有何作用?还是减少交通事故?汽车交通事故更多,难道您们就去禁汽车?! 三、杂乱无序、交通事故,确实是电动车目前最大的问题。关键是规划完善行车道路、继续倡导戴头盔,疏导引导电动车规范行驶。 四、上海,允许电动车上路。河源,以及近在东莞的虎门,都有共享电动车。前段时间,东莞交警公众号出来推文呼吁,市民“一盔一带”,《幸“盔”有你,“带”我回家!东莞交警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越来越多的地方,体恤百姓的需要,也看到对缓解交通拥堵的好处,给电动车生存究竟,给电动车开路。 疏导、规划好电动车的行车路径,远比扩容汽车道路成本和难度低,对治堵效果更快、更明显、更有实操性。
《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7]83号明确指出:根据省政府《关于东莞市不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07]146号)文件精神,同意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东莞市于2007年8月15日开始全面实施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同年7月下旬,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广泛开展了宣传。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城管局于2007年8月15日前在进入我市的主要道路入口,设置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交通标志。一直以来,东城街道“治摩”办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组织交通、交警、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抓住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采取固定执勤和流动巡查、定时和不定时等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针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解释说明,根据违法行为对应的条例,出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整治过程公正公开,不存在诱骗执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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