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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新政:建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莞香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7-29 16:21: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5234
处理用时:11天23小时40分
725新政后住建局和不动产中心对限购和限售进行解读,以网签时间、支付凭证为准,725之前购房按照老政策。目前,限贷没有对时间点进行解读,默认应该就是725之后申请公积金贷的都适用新政。限购和限售就是应用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理念,避免了新老政策的不合理衔接,也避免了新政的用力过猛对市民的误伤,这个理念被很多政策出台时所应用。那么,相对于限购和限售的具体实施政策,限贷政策是不是显得不太合理?希望政府对725后新买房和725前存量房不要采取一刀切,区分对待。政府利用公积金作为工具调控房产市场没有问题,对725后购房的按照新政这无可厚非,但725前买房的市民他们显然不是调控对象,买也买了,新的政策也无法影响他们的购房意愿。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为保证东莞房产市场健康,但谨防以调控之名,行误伤刚需之实。现在疫情影响,很多人失业收入减少,对本来就很难还得起商业贷人群不提供公积金贷款(商转公),那绝对是雪上加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被压垮了。
    请求政府对限贷政策进行微调,参照限购和限售实施方案,“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725之前购买的住房适用旧政策,对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异地商转公贷款不要设户口限制。政策的一粒尘,落到一个人的身上就是一座山。请政府酌情考虑研究,感谢不尽。本问政在东莞阳光网公开发表,请各市民畅言,是否合理请批评指正。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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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为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关于异地贷款增加户籍要求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39号)顺利实施,我中心已将有关情况进行解读,请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40号《关于异地贷款增加户籍要求相关政策解读的通知》,可按旧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网签(以买卖合同首页生成编码的日期为准,下同),且在2020年9月1日前在我中心系统提交审核的。(2)购买二手房: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网签,且在2020年9月1日前在我中心系统提交审核的。(3)商转公先还后贷:以贷款申请录入系统的日期为准,即2020年7月25日前录入系统的。(4)商转公以贷冲贷:以贷款申请在系统首次提交审核的日期为准,即2020年7月25日前提交审核的。以上日期均不含本数。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公积金至少分新购和商转公两种,新政没有按照时间点来区分,对725之前的存量房商转公没有给予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不能和新贷款一视同仁,合不合理,我看旁观者才最清楚,请政府考虑。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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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阳光076907-30
    支持,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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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莞香07-29
    怪不得看不到,原来可爱的编辑是把建议从“问题反映”移到“诤言良策”了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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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莞香07-29
    为什么在网上没看到?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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