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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涛公寓管理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永夜s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8-11 10:11: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6440
处理用时:7天6小时43分
#投诉#6月25日,我到松涛公寓管理处开放行条,值班的戴眼镜的女工作人员诸多刁难,态度恶劣。她说我没有工作证明,没有退场单,没有带租赁合同,不是居住人。我表示之前曾咨询管理处,并不需要带上述任何资料。然后其称自己并不是管理处的人。折腾了很久最后她才给我放行。请问我是个人租的,为什么要工作证明?为什么一定要退场单,难道不退场平时不能搬东西出去么?为什么一定要居住人本人,同住人为什么不能搬?我本可以把东西从便利店搬出去,根本用不着开放行条。我也可以填放行单时写居住人信息当自己就是居住人。但我因为尊重管理处才都按规定做,但请问这个工作人员有尊重我们住户么?难道我们每个月一百多的管理费是用来买气受的?望管理处工作人员能够端正态度,切实为住户服务。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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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永夜s: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反映的《松涛公寓管理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编号:256440)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松涛公寓是宿舍项目,租赁对象为园区企业和在园区工作的员工,一般由企业承租后提供给员工居住,因此,大件物品搬出松涛公寓需提供企业纸质证明并由宿管电话确认后才可开具放行条。如因退租需搬出物品,还需查询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缴纳情况,确定全部交清才可开具放行条。我司已电话向您说明情况,您表示理解。对于员工态度问题我司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员工服务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我司设置了投诉服务电话26622829,投诉服务邮箱kgts@sslkg.com。今后,如您对我司物业管理和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任一渠道反映,我司将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专此函复。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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