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深城轨居民区区域不设降噪屏障
穗深城轨沙田碧桂园段靠近滨江豪园小区,靠近与之毗邻的S3沿江高速侧设置了降噪屏障,而靠近居民小区侧不设降噪屏障,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等相悖。烦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解决此问题。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穗深城际轨道设置声屏障”的问题回复如下: 穗深城际轨道是省重点项目,该项目是由珠三角城际轨道公司负责建设,经了解,珠三角城际轨道公司已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穗莞深城际轨道沿线降噪措施,。关于您反映的穗深城际临近您所在小区未设置降噪措施的问题,由于您所在小区的规划建设在穗深城际规划建设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的规定,关于您反映的穗深城际临近您所在小区未设置降噪措施的问题,应该由您所在小区的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建议您与您所在小区的开发商沟通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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