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物业协议,但未履行协议中的内容,该如何维权?
与东莞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期间约定,出现住房问题应该在7天内修复。但有些问题从收楼至今为止都没有修复。请问可以提起司法仲裁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吗?或者还有其他相关合法的维权方式?司法局是否可以协助介入?谢谢!
您好!首先,关于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已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费仍需缴纳。其次,关于房屋的修复问题,先要明确该问题是开发商原因引起的还是物业的责任。若是物业的责任可到法院起诉物业;如是开发商的责任,就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关于物业及与房屋质量问题不是司法局的职能,司法局无法协助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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