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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态度恶劣

心灵的一片净土 来自: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0-08-20 12:01: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7501
处理用时:6天4小时12分
各位领导,你们好!今天收到企石速尔快递一个快递单号:SUR700065612941,快递员没经过我本人同意下,将快递随便找人签收,我收到货开箱发现货物破损,反应给快递员后,快递员反而态度恶劣的回复。这就是服务行业的态度吗?
问政部门: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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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消费者,您好,已收到速尔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表示已联系消费者协调处理好。
8月26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企业已联系处理好,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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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

3评论

  • 心灵的一片净土08-26
    已处理
    回复 一桥进大山(来自:东莞市):已处理,没回复,那就是处理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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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桥进大山08-20
    已处理,没回复,那就是处理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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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灵的一片净土08-20
    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三十条 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寄件人)委托,可由其委托的代收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应当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我想请问下,是国家法律法规大还是快递公司大,邮政局是否允许快递公司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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