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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海运路48号103室 湛江鸡饭店深夜油烟扰民

yoniya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8-27 03:04: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8169
处理用时:22天7小时3分
该饭店一直晚上5点开始经营通宵,深夜周围居民开始休息了,而该饭店深夜抽油烟机不时隆隆大响,排放污染环境的恶臭油烟,周围不时阵阵浓烈恶臭的油烟味,让居民怎样休息好?从去年12月开始投诉该饭店 恶臭扑鼻,抽油烟机排放有毒气体,只要该店抽油烟机工作,就依然臭气冲天,环保部门管理后说噪音检测合格,其实在深夜夜深人静时,噪音是不是放大十倍?排放油烟时不时飘进室内确实非常臭,但是相关环保人员硬是认为合格,让人怀疑检测的真实性。反映到虎门环保局,敷衍了事,一拖再拖,根本没有解决问题。希望环保部门监管该店彻底改造,做到真正环保无污染周围住宅区。
问政部门: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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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编号为258169的“意见与回音”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虎门生态环境分局派员调查,您反映的单位为东莞市潮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环保网上备案手续,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调查,该单位的厨房已配套静电油烟处理器,您反映的噪声正是来源于油烟处理器旁的风机。2019年9月17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单位厨房外1米处进行噪声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超标,于10月9日现场制作双笔录并立案处理,按程序先后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后,该单位在油烟处理器及风机加设隔音房,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于12月11日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指令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整治效果不明显。鉴此,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单位继续进行整改,并再次立案处罚,于2020年3月13日向该单位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告知书》,于4月8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油烟处理器及风机已用隔音棉包裹住,并加装厨房通风系统,减少油烟处理器的速率。4月22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博涌社区与东莞市潮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物业进行商讨, 4月28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再次与东莞市潮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商讨,要求其落实降噪措施,进一步减少其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噪音达标排放。5月6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到达该单位进行检查,该单位集风管及出风口已加装隔音棉和隔音板,已进一步落实减音降噪措施。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于5月14日对该单位整改后噪声及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指令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噪声、油烟超标。8月12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拟决定责令该单位限制生产,限制生产期限为一个月,限制生产的改正方式以能达到达标排放目的为准并拟处壹仟元罚款。8月31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厨房外1米处进行噪声采样监测,待监测报告出具后,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将会跟进该单位的噪声及油烟的相关整改情况。
感谢您对东莞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市民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我们将尽快派员调查处理。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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