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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学费上涨过多及校服的问题

我是mm_ki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0-08-28 09:25: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8304
处理用时:9天18小时37分
受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居民收入严重下滑,部分居民甚至被降薪裁员。但民办中小学今年都出现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的上涨。请贵单位充分考虑居民的感受谨慎稳妥控制民办中小学学费上涨问题。其次中小学校服质量差价格贵问题由来已久,贵单位是否可以联合教育部门效仿深圳统一样式,市场化销售。彻底杜绝向学校购买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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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民办中小学学费上涨过多及校服”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规定,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学费和住宿费由民办中小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再由我局依据学校的办学成本并结合各校的办学条件等制定。中小学校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9年起,执行同一年级同一收费标准政策。
新生学费标准较旧生高,主要是受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的影响,学校新增的办学成本由新生承担。随着近年办学成本,尤其是用工成本的增长,新生需承担的办学成本逐年加大,新老生标准确实存在差异。根据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的规定,从2019年秋季起入读一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将一直沿用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不受学校调整收费标准的影响。
截至2020年7月底,我市经核定收费的民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不含普通高中)共287所,学费标准差异较大。小学收费最高为每生每学期(下同)18200元,最低为1950元;初中最高为19800元,最低为3200元。其中,收费标准3000元以下(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小学收费标准为统计口径)有36所,占12.5%;3001~5000有152所,占52.9%;5001~8000有49所,占17%;8001~10000有14所,占4.8%;10000元以上有35所,占12.2%。我市民办中小学总体学位供需平衡,基本上可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学生的需求。
二、校服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应坚持非盈利和学生自愿原则。学校可采取集中预收和期末结算的方式,按学生实际需要据实代收校服费;每学期末,学校应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代收费收支清单。
下来,我局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收费公示格式模糊、公示内容不全面、没有及时调整收费内容及各类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收费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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