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驿站要猖狂、嚣张、无耻到哪种地步政府部门才会着手管理?
本人于9月2号网购,圆通快递YT4757232929846,至今9月8号,依旧没有收到快件,查询显示9月4号已被乐家驿站签收(虚假签收,期间并未收到取件码,也未有任何快递相关电话告知我取件)。今天上午11点半左右电话联系驿站,驿站说中午给我送上门(并非我提出送货),下午3点半收到自提柜的取件码,结果取件时并未有此快递,白跑一趟。致电驿站询问快递放哪里了,他说在他们那。 失约情况如下:1、虚假签收,且未告知收件人。2、主动提出送货上门,却失约改为投放自提柜。3、自提柜内并未有此快件。4、最终,拒绝送货上门。 作为宣称是“快递服务百姓最后一站”的驿站,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他们不派送、不发取件码、虚假签收,而当我提出要投诉他们的时候,他们竟然主动“鼓励”我“那你去投诉吧”! 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敢如此猖狂、嚣张、傲慢、无耻、无所畏惧的提供此等低劣的快递服务的?百思之后终于得出结论:因为没有任何部门能够实质性地管理他们!!!消费者更是投诉无门!因为,你需要你买的东西,而他们不惧投诉的原因是,把快递退回给快递公司,如此便和驿站没有任何关系了。 请问,邮政局或者邮政总局,当真能管的动快递驿站吗????????????你们当真有政策法规来要求他们做到他们所宣称的美好愿望和口号吗???如果能管,请证明下? 我忍受驿站已有3年之久,从最开始的坚决抵制他们不通知收件人,到忍让去取件,到现在忍无可忍,我很难!屈服从来不是我的性格,但,我屈服于他们几年了,因为确实、实在没人能管他们。 就在近期,有新闻说:福建厦门出台快递投递未经允许,私放快递柜的相关法律法规。东莞不妨借鉴下?这也是快递行业标准的一大进步啊?
您好,经调解,圆通速递有限公司2020年9月19日回复:经核实,此件9月2日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丹溪发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9月8日客户已签收。针对客户所申诉的问题,我司深感抱歉,为此我司会加强管理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我司于9月19日联系申诉人解释说明原因,称快件已收到, 无它异议。 9月21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企业已联系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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