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万科金域广场挂羊头卖狗肉
2018年经销售推荐,以当时周边住宅的价位购买万科金域广场,今年办证下来才发现是办公室。 当时样板房价格销售都是以住宅的标准展示 合同也是在交尾款的时候,销售说钱都交了赶紧签字的形式下匆匆按销售指点位置签名,根本没有机会细看合同 这种故意隐瞒,显失公平的合同要求解除,退房退款
小羽毛: 关于您投诉反映东坑万科金域广场开发商样板房价格销售都是以住宅标准展示,办证下来才知道是“办公室”,要求退房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东坑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万科金域广场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 二、关于您反映“样板房价格销售都是以住宅标准展示”的问题,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须设置“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注:从2017年9月1日起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设置“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对于非住宅工程则无此要求。您所购买的万科金域广场属非住宅工程,因此无需设置交楼标准样板房。您反映的开发商设置的“样板房”应是开发商为了项目宣传而自行制作设置,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就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三、经东坑镇住建局向开发商了解,开发商表示该公司在销售时已做了充分的说明,并在业主购房以及签署合同时,已在《温馨提示》中清楚写明该项目规划性质为商业楼、办公楼,也在房屋合同以及《房屋平面图》均明确了“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室”、“该商品房为万科金域广场xx号商业、办公楼办公室xxxx号”。开发商认为业主在购买该商品房时已清楚知悉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而非住宅。该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此事,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与业主积极沟通,以解决本次投诉问题。 四、关于您要求退房的问题,鉴于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有关于解除合同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建议您与开发商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专此回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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