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
您好! 我一天打十几个12329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提取问题。 本人在东莞长安已经有了一套商品房(无贷款),2017年在惠州惠东县又购买了一套价值52万的商品房(仍在商业按揭贷款中)目前该房已经拿到房产证(但是属于抵押的),我想问这套惠州的房子是否可以凭房产证向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余额(约16万元左右)? 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详细的资料?虎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受理吗?
您好,您在惠州的房子属于住宅性质商品房的,可参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的请参考以下材料: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详情请参考借款合同要求)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我中心虎门办事处可以办理该业务,办理业务前请提前通过莞家政务预约。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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