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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房交税事项

疾风知劲草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16 16:39: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0343
处理用时:23天16小时10分
您好!
          想咨询下以下情况交易需要缴哪些税务款项

现有套拍卖房产住宅原持有人为企业,面积90平以下,2017年出证,买受人名下目前有一套房产,拍下来需要缴哪些税款,谢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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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疾风知劲草: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60343)回复如下: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司法拍卖竞得人(买方)需缴纳契税,税率为3%,符合契税优惠政策的,可以申请享受优惠减免;印花税,税率为0.05%。被执行人(卖方)如为企业,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5%;城建税,按增值税税款的7%计征;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款的3%计征;地方教育费,按增值税税款的2%计征;印花税,税率为0.05%;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增值额,根据房产增值率的不同,土地增值税应征税率从30%至60%不等。
    如您对税收政策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与经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769- 22332207。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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