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建法中的禁建区和限建区,怎么定义的?
1.90年代建的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想改建,这几年来,一直被政府敷衍了事,说是禁建区。 周围却栋栋高楼。 2.禁建区和限建区根据国家那份文件制定的? 3.国家规划管理法,说禁建区和限建区,是不是指的是农田耕地的面积。宅基地有没有说禁建这说法?
您好,一、制定办法的依据 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农房建设问题,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和《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强调要统筹考虑农房建设的规模和布局,做好相关规划管控。为规范全市农民安居房建设行为,引导城镇用地合理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关于农民安居分区的划定 为合理配置城镇发展空间与农村发展空间资源,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秩序,《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各镇街划定农民安居房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强化农民安居房建设分区管控。其中,禁建区原则上包括市镇中心区、市镇重点土地收储整备区、近期计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等高价值片区,以及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间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区域等;限建区原则上为目前城市更新条件尚不成熟、但未来具备城市更新潜力的区域。各镇街在开展辖区农民安居房分区划定工作时,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充分征求村集体和村民的发展诉求和建设需求,尊重村民意愿,达成发展预期共识。对于村民普遍共识应纳入拆除重建、整体改造区域的,应划入禁建区或限建区,以控制拆迁安置成本、尽早实现整体改造预期;对于村民普遍共识应予以保留的新村,则可划入可建区,可建区不再纳入城市更新拆除重建范围,采取以现状保留、综合整治为主的有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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