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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问题

吾愧吾心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17 15:45: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0451
处理用时:32天22小时31分
我是鸦叫尾教育、文化、宣传小区一名住户,1997年开始,为了解决教育、文化、卫生、宣传、质监、体育、人民医院等七个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7个单位联合出资,在建设局备案,由设计院设计,**建筑公司承建,联合建房共432户,其中一部分住户算单位的房改房,一部分住户算自主购房,签订了一份《集资购房协议》并交纳了十几万不等费用,当时都被承诺可以办理房产证,同时交纳了相关的办证费用。一直以来,由于小区没有规属社区托管,也没正规的物业管理,加上各单位基建科的经办人员退休或身故等原因,小区自主成立的管理处虽然多方奔走申请办理产权证,但还是因“土地来源不明,无法办理产权证”等原因搁置多年甚至退还了交纳的办证费用!今年年初,东莞市出台老小区可以加建电梯的文件,部分楼栋住户自发筹集资金想加建电梯,也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公司去城建局申报,但还是因为无法确权而再次被退回。我就是不明白,对面一条马路之隔的规划局、音像公司宿舍,同样的用途,同样是单位宿舍,为什么他们可以办理独立房产证而我们小区就不可以?所以,我希望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西隅社区等部门能够重新查证,给我们432户一个明确的答复,让小区住房尽快确权、办理房产证、加建电梯、社区托管,给东莞的城市更新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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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查,该小区的建设单位至今未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故该小区的业主无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后,业主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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