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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碣公服中心对路面损坏投诉不予处理并虚假回复

Mr Laing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18 11:30: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0524
处理用时:11天19小时4分
本人于8月5日在阳光热线投诉石碣北王路北往南方向“达鑫江滨新城二期”路段辅道与滨江西路连接处右转弯位损坏多时无人修复,编号:255923,问政受理单位为石碣镇。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9月14日回复“对案件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投诉地点破损的位置进行修复,并加强投诉地点的巡查力度。”处理用时35天。而实际情况是,截至今天(9月18日),石碣镇仍未对该处路面破损进行任何处理。
请问责任部门对所谓“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投诉地点破损的位置进行修复”如何解释?以下附上9月18日现场图片,等待贵镇认真处理,如再弄虚作假,上报上级纪律检查部门。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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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12345热线中心:
关于阳光热线260524号的投诉已收悉。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员对该路段损坏处进行沥青填补,现已修复完毕。

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9日

问政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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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3参与

3评论

  • 米拉多09-22
    希望石碣政府认真对待问题,解决问题
    回复 用户s24miK(来自:东莞市):今天早上看到略有修复迹象,但是完全是敷衍了事的,估计也丢了几坨沥青就走了。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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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s24miK09-20
    今天早上看到略有修复迹象,但是完全是敷衍了事的,估计也丢了几坨沥青就走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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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quiry09-19
    我猜下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会怎样回复——Mr Laing:您好!“我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投诉地点破损的位置进行修复”的意思是“已安排人员进行修复”,我中心并未表述“修复已完成”,谢谢您的理解!我看看*****会不会不给我这条评论过审。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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