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同一天,加班怎么计算?
中秋国庆同一天加班应该怎么计算?是否是3+3=6倍,或者是补假?如果补假,加班又应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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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0年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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