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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区江南第一城的水表水费问题

观山看海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18 14:58: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0549
处理用时:23天20小时10分
本人居住在南城区江南第一城小区,本小区的水费由宏远管理处收取,小区的水表自2011年居住进来后没有进行更换过,住户普遍反映水水费过高,偏离实际用水量,水表出现关水阀后还在自动运转情况,住户和管理处提出更换新水表,管理处不给予处理答复;
可是找管理处反应过后,水费又出现回落,本人3口之家5月水费23吨,8月水费16吨,相差7吨之多,严重怀疑水表是他们人为动了手脚,小区几千户住户,怀疑水费有问题每次去和管理处反应,他们就推脱说是可能我们家里内部水管漏水,可是不可能一个月漏了几吨水还没所查觉的。
现申请水务公司:
1、查江南第一城住户的水表是否正常,不能只管水费不负责维护;
2、水表是否有使用年限标准?如果有,到期申请更换;
3、水费收取移交水务公司,让水费收取的相关问题得到规范。
以上,谢谢~
问政部门: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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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核查,南城江南第一城小区由市水务集团下属供水公司(下称“供水公司”)以抄总表方式进行供水计量,客户名称为东莞市宏远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宏远物业公司”)。该小区总表日常所产生的用水费用由宏远物业公司负责缴纳,其分表及二次供水等供水设施由宏远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各分表所产生的费用由分表户主与宏远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结算。投诉人为该小区总水表后其中一户分表住户。
一、针对投诉人提出江南第一城住户的水表是否正常,不能只管水费不负责维护以及水表到期更换的问题。根据国家目前有关物权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9〕51号)等有关规定,贸易结算水表(总表)作为供水设施产权归属的分界点,贸易结算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含贸易结算总表)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及管理维护;而贸易结算水表(总表)后的供水设施则由用户(业主)自行建设,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其日常的管理维护责任由用户(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该小区分表由宏远物业公司管理,分表所产生的费用由分表户主与宏远物业公司进行结算。对此,建议投诉人与宏远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并结合双方的服务合同约定解决用水量异常、更换水表的问题,或向该物业管理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二、针对投诉人提出水费收取移交水务公司直接进行贸易结算(即抄表到户)的问题。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东府〔2019〕50 号)、《东莞市水务局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东水务〔2016〕555号)等相关规定,已建住宅小区或楼宇的二次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存在原设计不合理或者设施老化等情况,必须进行设施改造,改造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承担,改造验收合格后需移交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维护。目前,江南第一城的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老化问题,亟需改造,建议由所属产权人完成改造并通过水务、卫生、供水企业等单位验收合格后,再申请移交供水公司抄表到户管理。办理流程如下: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后交供水公司审查,待供水公司审查通过后产权人组织有资质施工单位实施改造项目;项目施工过程中,供水公司将同步进行质量监管;项目完工后,供水公司将参与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及通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产权人可到供水公司办理移交管理维护手续,并向供水公司申请建立抄表到户的供用水关系。
2020年9月23日,供水公司工作人员致电并告知投诉人上述情况,其表示知悉。今后若有涉水方面的问题,欢迎致电市水务集团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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