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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美村三旧改造项目的表决存在不合理

CM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18 20:16: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0589
处理用时:31天1小时39分
石美村三旧项目表决时长达4个月,表决型式多样,8月4日在公布结果,不公布名单,这是违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有句“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希东莞阳光网发出正能量,让名单公布。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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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来信收悉,具体回复如下: 
    石美联合社与合作方于2018年10月18日,共同委托东莞市城建规划院对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和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对象为WLG02和WLG03街坊,面积34.7公顷,实际调整规划范围的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00521,面积为13.96公顷的改造范围。标图建库线以外的民居不在改造范围内,也没有纳入三旧改造的标图建库,本次的规划调整也未对现有民居作任何调整。 2、石美联合社在东莞市城建规划院完成规划调整后,进行了批前公示,经市规划局上会批准后,也按规定进行了批后公告。 3、项目合作改造的相关材料(2011年合作意向书、2015年框架合作协议、规划调整、权籍调查、评估报告等)报批手续已按规定程序经石美社区、石美村村委干部及股东代表审核通过后报万江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审查并经过公示,不存在蒙骗村民的情况。万江石美社区提供。
                                                                       万江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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