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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工业公司克扣公租房押金不退

倾听你的声音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10-16 10:33: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2478
处理用时:12天4小时57分
本人于2015年随我先生工作调动到松山湖,2015年我先生租赁松山湖青竹园6栋1501房,并于2017年6月按要求用个人账户向松山湖工业公司支付租房押金人民币1950元。2018年由于我先生从华为公司离职,该公租房便转到我工作单位名下(东莞市利发爱尔空气净化系统优先公司)租住,按松山湖工业公司规定提交了所有的资料,转租手续完全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1501房在我名下继续租赁。
2020年8月我办理退租手续,按照松山湖工业公司的要求提交了全部的退租资料,包括原始租房押金条,9月中旬接到工业公司通知,说需要提交新的押金条或者提供一份情况说明(需要同时加盖华为公司公章和我公司公章)才能退押金。而工业公司在2018年办理转租续租的时候,并未通知 & 要求押金收据需要更换 & 更新。
我有几点疑问想问政:
1.	松山湖工业公司转租续租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及押金条需要更新?是否为今后不能正常申请返押金条埋下伏笔,是故意为之还是工作流程的失误? 
2.	原押金是由我先生个人直接转账给松山湖工业公司账户,华为公司并没有参与到其中,如今退押金居然要求华为公司盖公章,这种要求符合哪条法律规定?
3.	我和原押金支付人是夫妻关系,能出具合法的结婚证,现在申请押金原路退返还到我先生账户,事情清晰,事实简单。
4.	如松山湖工业公司在我们阐述以上事实的情况下,依然拒不退返押金,我将申请民间法律援助.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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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倾听你的声音: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反映的《松山湖工业公司克扣公租房押金不退》(编号:262478)我司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司与相关工作人员核实了具体情况,由于在办理房屋变更租赁时经办人未提醒您将原押金收据进行更换,目前存在居住人与押金收据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您退房时需补交资料才能退押金,给您带来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现经与您沟通,您同意提供您先生在华为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况说明和离职证明,以及您现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押金收据、退款账号,我司将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原路退回押金。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我司设置了投诉服务电话22891999。今后,如您对我司物业管理和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任一渠道反映,我司将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专此函复。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倾听你的声音11-12
    11月初已经收到退还的押金。 阳光网是一个很好的民声平台。 在我退房之后近一个半月的时间,与各方交涉,让我感觉到退押金无望。在阳光网投诉之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我沟通解决方案。 希望政府职能部门人员,能多主动解决问题,少消耗市民时间精力。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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