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于超标电动车处罚判决
目前松山湖大范围再查扣超标电动车,对于查扣的超标电动车处理的基本情况是:在查扣期间,交警对于群众的回复是:拿车辆发票和合格证去交警大队处理。而到了交警大队,处理的基本办法如下,如不要电动车,不扣分,不记备案。如果要取回电动车,必须处理违章(网上备案):1.有汽车驾驶证--扣罚24分+1200左右的罚款。2.有摩托车驾驶证---扣15分+640左右的罚款。3.无驾驶证---罚款1600左右。基本是这几种情况。 存在疑问:1.东莞禁摩禁电,但是群众99%是不知道处罚情况这么严重的,那对于交警部门是否有教育和警告的义务,首次违法是不是可以已警告处理,一上来就是一刀砍,群众难免有情绪,还是交警部门为了年底政绩财收,才开始此行动?。2.东莞禁摩禁,车被扣的时候问你的车要驾驶证、要牌照、要保险,请问东莞在哪里可以上牌?哪里可以核发驾驶证?哪里可以上保险?3.处罚是否过严合理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超标电动车≠摩托车,用摩托车的执法规范来规定电动车?是否妥当?4.目前松山湖查扣超标电动车上千辆,如此大数量,难道都是群众知法犯法吗?车辆生产商、销售点、交警为什么不违法宣传?是懒政还是群众的无知?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来信转交松山湖分局。现将由过去情况回复如下: 2007年8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东莞市不准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行驶问题的批复》及东莞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东莞市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随着电动车新国标落地,我市道路交通路网的持续更新,2020年7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对合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东莞市执行“治摩限电”政策已历时13年。期间,各级部门对“治摩限电”政策,通过各种媒体渠道进行了持续、广泛的宣传。基层交警部门根据执法指引开展执法工作。如市民有相关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松山湖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咨询电话:22891027)。 关于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非交警部门管理职能范畴。自“治摩限电”政策实施以来,园区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严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整个链条环节,目前,园区无注册的电动车自行车生产商与电动车自行车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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