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盈合创通过第三方机构收取购房团购费
近期我在三盈合创购买一套二楼特价房,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被销售人员引导支付了2万元团购费,收款账号为第三方机构,且这笔钱没有计入总房款。同时,这个第三方机构并未向我提供任何服务,不存在契约或服务关系。 请有关部门核查,给市民一个公道。
随便起个名字: 关于您投诉“常平三盈广场开发商(三盈合创)通过第三方机构收取购房团购费,这笔款没有计入总房款,要求部门调查”的问题,我局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原则” 转常平镇住建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1年2月9日,经常平镇住建局到销售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查阅的相关资料显示,您在2021年1月24日签署了《团购优惠申请书》,该申请书内容显示,您通过橙房科技团购三盈.新壹城项目并标明支付的20000元为团购服务费,在支付该服务费后可享受购房优惠折扣2万抵4万。所以该团购费实际收取为橙房科技公司,该公司与您之间达成的购房优惠服务而支出的服务费。 《团购优惠申请书》第六条规定“此团购服务费不计入总房款内”。 同时三盈广场项目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团购费用并非开发商收取,您可以不申请该团购优惠服务,直接购买商品房(不享受购房时其他优惠)。 二、经该局调查,暂未发现三盈广场项目开发商存在违规收取除购房款以外的费用及违规销售问题。 我局建议您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专此回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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