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摩与禁摩的一些挫见及建议
尊敬的交通局同志: 你好,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东莞人,目前在广州就读大学,近日看到一些关于禁摩治摩的信息,在此提出自己的一些挫见。对于禁摩这一方面,除了出生后前几年,这个话题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但是我认为按照东莞目前的发展状况,要治摩而不是禁摩,禁摩太过一刀切了。试想一下当公共基础建设尤其是公共交通的建设再提升一到两个层次,那毋庸置疑,使用公共交通的人会更多,而使用摩托车甚至电动车的人会更加少,那比直接禁摩这个措施感觉会更加得好,到那时,我认为公共基础设施跟上了日益发展的经济发展,这样不是更佳匹配吗。再者,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深知人民是我国的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而人们的幸福程度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恰好,公共基础建设的提升可以提高人民的幸福程度,把基础建设尤其是公共交通弄好,人们不就能够更愿意使用公共交通了吗。再有,我认为在治摩方面限制每家每户仅能使用有限的摩托车数量,且为使用的摩托车数量进行上牌并进行定期学习考试的措施会更好,减低使用摩托车人数的同时还能降低犯罪率、伤亡率,何乐而不为。最后,我认为交通局以及路政局的同志们可以参照广州大学城单车道的设置,在机动车道分出一条单车道,供单车、电动车等骑行,否则,治摩之后电动车伤路人的事会加多,目前东莞的单车道是与人行道一起的,所以我认为不太合理。 以上是我的一些挫见,可能不太严谨,总结如下:1、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尤其是公共交通的建设;2、限制每家每户的摩托车数量,并且为摩托车上牌,安排定期学习考试;3、完善非机动车道的建设。总的来说,还是要“治摩”而不是“禁摩”。 祝工作顺利! 胖 2021年3月24日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三年来(2018年至2020年),我市发生的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共造成814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高达48%,已成为我市道路交通的“头号杀手”。加之部分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司乘人员不戴头盔、随意穿插、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且受害人往往因为摩托车违法、电动车没有登记而得不到赔偿,为此我们开展违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压减我市涉摩涉电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于2003年停止办理摩托车登记、迁移手续。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摩托车使用限为13年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开始,所有本地号牌摩托车均处于报废状态,但仍有少数人未按规定进行报废,且继续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同时有大量来历不明、手续不齐的摩托车流入我市。这些违法违规摩托车对我市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东莞市政府正在推进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工作,将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通行、停放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您关心的问题在立法过程中会进行明确。建议您可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和抖音视频号,最新的安排我们会第一时间在上述平台发布。 至于您反映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您可以向市政相关部门反映,一同为这座城市努力!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配合!此复。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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