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本地社保不应该作为入户门槛!

草根天涯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1-04-09 22:57: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80061
处理用时:20天7小时9分
尊敬的东莞公安局领导,我们是央企驻东莞分支机构的人员。在东莞工作已经接近二十年,也购房在东莞安家十几年,为东莞建设做了很多贡献!由于我们是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社保只能在总部所在地缴纳。但是东莞所有的入户政策均要求缴纳本地社保!影响了我们的入户和子女教育问题,我们认为这样很不公平!希望给予政策调整或者指导!
问政部门:公安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感谢您的来信,已将来信转交我局户政科。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社保的条件要求是: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由于来信人在外省缴纳社保,不符合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的社保条件。针对该情况,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向上级反馈。建议来信人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办事指南,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户政科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清楚。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6参与

3评论

  • 执拗仔仔21-1112-09
    有房只是入户的地址并不是入户的条件
    回复 ekolee(来自:深圳市):有房不就可以入了吗?。
    来自:东莞市
    回复
    1
    举报
  • 被迫无奈04-28
    你在央企,应该有集体户口吧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ekolee04-10
    有房不就可以入了吗?
    来自:深圳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