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指导价有很大问题
1。小区覆盖不完善,应该全市所有小区无死角覆盖,就因为某小区成交量少就不出指导价那这个小区就有漏洞可钻。 2。同一小区不同时间修建指导价一刀切不妥,同一小区一期跟二期建设时间可能相差10多年,购买时间跟价格都不一样,同一个指导价合适吗? 3。同一小区不同房屋性质一刀切不妥,有的小区可能既有住宅又有公寓,购买价格完全不一样,同一个指导价合适吗? 4。新房应该按周边二手房指导价稍高定价,否则贷给二手房有风险贷给新房银行风险更大。
关于群众建议问题的回复 (阳光热线305904号) “qiang58”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在阳光热线平台建议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切实做好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调控工作,我市于2021年8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即“莞八条”),其中明确“在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为此我局于2021年10月8日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东建房〔2021〕10号),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发布挂牌价格,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稳定市场预期。房屋卖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金融部门等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及楼栋位置、房屋朝向、户型、装修等实际情况,参考我局发布的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合理定价及发放按揭贷款。 二、关于您反映小区内公寓住宅混在一起的问题。您反映“公寓”的房屋,其规划图纸用途登记为“办公”。该类型房屋属于商业用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办理价格备案,不在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统计范围内。 三、关于您提出“同一小区分期开发、不同建设年限” 的问题。我局已关注并会综合研究,后续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将相关楼盘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适时调整更新和发布参考价格。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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