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银行机构没有在利率层面保障好刚需群体住房信贷需求
一、10月21日,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督促银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监管要求,配合人民银行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要“保障好刚需群体信贷需求。”刘忠瑞强调,要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 二、目前东莞人行对辖区内银行机构的住房信贷利率要求为:首套房贷不低于lpr,二套以上房贷不低于lpr+60bp。但是,现在东莞住房信贷利率基本都在lpr+100bp以上,银行对于首套利率和二套以上利率执行的差别极小(普遍仅为20bp,华润银行则为完全无差别),而且首套房信贷利率不断提高,没有保障好刚需群体住房信贷需求,不符合人总行的要求。 前期已对这个问题向贵行提出过质询,但贵行反馈对此问题没有纠正计划,坚持现有政策。现在人总行提出明确要求,请问贵行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是否完善东莞住房信贷政策以保障刚需群体购房需求,还是坚持无动于衷?
新莞人666: 您好,关于《东莞市银行机构没有在利率层面保障好刚需群体住房信贷需求》的投诉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两份文件。为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支持刚需居民购房,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文中,已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相应调整。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三是商业银行在不违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化原则,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贷款审批顺序、贷款审批时长等方面。 最后,感谢您对东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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