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上申请学法减分不通过?
本人最近有违章已处理,要在交管12123上申请学法减分,申请后收到信息不通过?为何还要把二十几年前的摩托车到现在来捆绑交管,是你们的历史遗留问题,当时为什么不解决好。二十几年前的摩托车和证件早就不知去那里了?东莞的摩托车早早就已经不能年审检验了,会什么现在还深究不存在的?什么方便群众办事,这样的做法可取吗?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不能参与学法减分;2、摩托车有被盗抢情况的,请到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立案后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持说明和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档案业务窗口办理被盗抢录入,录入成功后可参加“学法减分”。 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我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将有关情况向您作了解释。 感谢您对东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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