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违法不处罚,随手拍举报意义何在?
如图,12月12号当天此车停在东莞市寮步镇育珑湾幼儿园门口前的人行道上,该处位于工业西路接近金钗路交叉处。随手拍举报不通过,这样的明显违法究竟是有什么理由不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一款第六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第二条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第一款第三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 在此,本人恳请该路段交警大队作出合法合理的回复,希望能够通过《回复》让本人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希望随手拍能够多加几个举报选项,丰富人民通过合法合理途径维护道路安全秩序环境。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东莞随手拍举报”微信小程序的关注,目前东莞市推出的随手拍举报小程序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开通违停举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范围进行适时调整。市民如发现机动车违停,可通过现场拍照取证,然后电话联系案发属地交警大队(拨打122或者通过电子邮箱、QQ、微信传输相关举报证据),经案发地交警大队核实后,对违法车辆的驾驶人进行处罚。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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