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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噪声扰民

问题不多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2-12-08 11:08: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377742
处理用时:13天6小时32分
各位领导,上午好!
在石排燕岭学校边上有一家酒吧,合义国潮中文厅每天晚上10点之后噪音非常大,影响到我们利丰业主晚上的睡觉休息,扰民时间非常长,导致我们无法睡觉,投诉多次也没用,现在发到阳光问政请求石排领导协调一下,谢谢!

(上次已经投诉了一次, 已回复编号:321619)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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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排镇城管执法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我分局10月12日-12月18日晚多次到投诉地点调查处理,经简易检测分贝值,简易检测分贝值大多时候处于正常范围内(50以下),如稍超出,执法人员已当即要求负责人降低音量。11月16日下午,镇领导组织公安分局、综治办、人社分局、宣教文体旅游办、城管执法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办、市场监管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召开石排镇酒吧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详细分析了酒吧业管理现状。近期相关部门将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专项整治。该酒吧存在超时营业及超范围经营问题,涉及其它部门相关职能。

经我分局多次督促整改,该酒吧已加装隔音门、隔音棉等隔音设施。11月29日晚,我分局到利丰城市花园小区某业主家中简易检测分贝值,分贝值在标准范围内,但有低音振动的情况。执法人员已当即要求酒吧降低音量。经前期检测,该酒吧主要源于低音低频共振传播影响周边居民作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章节中,没有关于低频震动噪音的查处。鉴于此,我分局将继续对该酒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进一步对低音低频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并不定期对酒吧进行噪音检测,如噪音检测结果超标将按程序对其进行查处。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市民可依相关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12月6日下午,我分局约谈该酒吧负责人,要求其针对低频共振的震感落实整改措施,加装各方面隔音设备,注意调整音量,确保从源头上解决噪音问题。12月7日凌晨,该酒吧因国丧无营业。12月9日凌晨,经巡查人员反馈,该酒吧负责人表示将原来的隔音棉改装为更为吸音的木板。12月12日晚,经沟通,负责人表示本月中下旬将完成木板隔音的改装。12月16日、17日以及19日凌晨,经巡查反馈,该酒吧没有营业。下来,我分局将继续安排协助城管执法的特勤人员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同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将依法作出处理。

如市民有相关情况,可致电我分局投诉电话86538263或值班电话81828726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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