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义务兵家庭慰问金发放
请问一下今年家庭慰问金是什么时候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家庭慰问金金额是多少?
你好!你通过阳光网咨询“入伍义务兵家庭慰问金发放”的诉求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我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武装部门提供的征兵登记名册及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确认意见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其中,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户籍所在镇街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门负责发放;在本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其家庭优待金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优待金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我市2023年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28683元/人·年;对服役部队驻地在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义务兵,2023年其家庭优待金按照我市2023年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标准为57366元/人·年。对移防到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在该地区服役期间,按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电话:2283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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