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疑问
我在莞寓(东华中学旁)租房一年四个月,前面签约满一年后由于换房了又重新新签了合同,又续签了一年。 由于楼上有租户洒水一直解决不了,再加上种种原因,现在想换到莞寓里其他房型,莞家以合同为由要求退还管理费,并且新租房后还要重新收管理费。 现在我提出以下疑问: 1、我本人只是换房,甚至换更大的房子,为什么要退还之前管理费,租房合同对乙方是否合理? 2、按照合同退换管理费,重新租房为什么要收取管理费?之前我了解到的是租一年免六个月管理费。现在莞家却说目前没有这个优惠。但是为什么外面中介却有?是否存在对老客户杀熟?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详细地址信息(xx镇xx社区xx路xx号)、租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便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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