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销售,以行规为由,拒绝退换。
在东莞市虎门镇女人街百老汇A13店铺,“佛罗莱雅”实体店买了几件衣服,觉得不错,加了对方的微信,对方把我拉进一个微信群说群里经常有活动。群内销售衣服的价格跟门店价格是一样的,优势是我们不用去到门店看。但是看图片也有材质不一,尺码不合适的风险。在群里看到几件衣服,微信付款后,店家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发货。但是收到货后,有一件衣服是尺码发错,另外2件衣服不合适,一并寄件人付费回去门店,销售却说只有她发错货的可以换,另外2件不能换,因为这是清货,这是行规,所以不能退换。但是这个不能退换,从始至终店家没有在群上声明,没有跟我说过。说这是她们的行规,不用说。在以服装文明的虎门,以服务优先的今天,我个人理解,这所谓的行规是否属于店家的霸王条款,这种情况对于我们消费者是否能够得到维权与申诉。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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