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改委,请您们向深圳学习,对高额停车费说不!!!
东莞小区停车费普遍贵,以地下停车场收费为例,普遍350元、月,高的420元月,远远超出深圳标准,深圳一类地区250元月,三类200元月。 而东发政(2019) 468号解释说“本次收费调整后,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总体水平比广州、深圳市低,与其他珠三角其他城市相近。”与事实严重不符。 现状就是小区停车费过高,导致业主不愿意停小区,地下停车场空空如也,大部分人选择车停路边,一来可能会影响交通,二来也让别有用心者以此谋利。挑起人民群众的对立,说大点也间接影响了东莞市的光辉形象。 请东莞发改委的领导们,多向深圳学习一下,少玩点文字游戏,您们如果一心为民的话,大家都会感恩。 谢谢。
来信人: 您好!电子函件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有关规定,我省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及计费形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无须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明或备案。 二、住宅小区的车位利用以及计费方式,应由物业服务双方协商确定。业主也可根据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如有异议,可按照《民法典》等规定遵循法律途径解决。据了解,深圳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未产权登记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依法通过业主大会等程序决定,未履行的不得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三、如停车场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提供有关票据等资料送市市场监管局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反映,以便进行查处。 此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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