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一体”农村 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
1、之前村里统一申请办理”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认登记,到2024年4月出了新证,房管所打电话说需要拿原来的旧土地使用证换新证,说旧证已注销,无效。但是根据文件“东府〔2020〕82号 ”明确说明:“已登记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 这与文件要求不相符。 2、文件“东府〔2020〕82号 ”中关于登记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登记申请材料移交至镇(街道)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登记业务,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由镇(街道)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登记事项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里也没有要求要拿之前颁发的旧证去换新证,旧证只是作为配合履行现场核查义务提供相关登记资料。 3、没有人通知我宅基地已办新证,是一个意外的机会我打电话到房管所才被告知我的宅基地已出了新证,否则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具体房屋地址}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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