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东莞医保,在广州看病一定要备案
东莞医保什么时候可以在广州看病报销,我了解了医保备案,备案期间一定要要在备案地医院看病才可以报销,如果不在备案地不能报销,不备案的情况下要花费很多签,东莞医保能不能方便群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4号)、《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东医保〔2022〕63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60号):符合以下范围的我市参保人,可在线上或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6个月内原则上不可变更或取消,请确认好再申请):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居住生活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四)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指在长期居住(安置、工作)地,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备案地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往其他统筹区医疗机构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 同时明确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在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可直接现场医保结算。 另,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规定,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因此,您在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现场医保结算;但非急救和抢救需要,且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权益,我们也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服务既安全又贴心。 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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